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2024年12月反应器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反应器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
宁夏煤业公司烯烃二分公司 |
2 |
反应器 |
套 |
2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
宁夏煤业公司烯烃二分公司 |
注:①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付30%,留10%质保金。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②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完成运行正常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压力容器类制造(A2级及以上)) 。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加氢反应器的业绩合同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发布公告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介质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情况并用于评标)。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