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变电所智能巡检系统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伊旗上湾,是世界首套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煤直接液化是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原神华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列入国家“863”计划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的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设计年产油品能力108万吨。
招标范围:1)在煤制油公司煤液化生产中心S01/SS01/SS02变电所和煤气化生产中心S03/S05变电所建设挂轨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2套共8台巡检主机、14台半球摄像机、2套控制系统、1套信息存储系统。2)包括以上系统的设计(含设备软硬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供货、运输、现场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验收、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本项目新建远程智能巡视系统建成后,将先进的智能巡检技术、图像智能识别和分析技术应用于传统的变电站人工巡视,将传统人工为主的繁琐、重复、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例行巡视模式转变为机器替代、自动识别、自动判别的远程智能巡视模式,减少巡视工作量,降低运维人员人身风险,提升巡视质效。
项目地点:建设地点为鄂尔多斯伊旗上湾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视频监控系统或移动式机器人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