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投国电准格尔旗能源有限公司#1机组于2023年7月28日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进入了正式生产运营,并于2024年3月进行了C级检修;现计划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7日进行#1机组C级检修,总工期24天。#2机组于2023年11月07日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进入了正式生产运营,并于2024年4月进行了C级检修;现计划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6日进行#2机组C级检修,总工期25天。
主设备型号、参数及生产厂家:
汽轮机:型号为NJK660-28/600/620,是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间接空冷汽轮机。
发电机:型号为QFSN-660-2-22,是由东方电机厂生产的水氢氢冷却的三相两极同步发电机,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方式接入厂内500kV配电装置。500kV配电装置采用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组合电器(GIS),500kV配电装置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含2回主变进线、1回启备变进线、2回系统出线、母线电压互感器、母联间隔。发电机采用静态自并励磁系统,是由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NES6100型数字式励磁调节器。
锅炉: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G2141/29.3-Ⅱ2型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锅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锅炉采用紧身封闭、Π型布置锅炉。
2.2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投国电准格尔旗能源有限公司2×660MW机组1号、2号机组C级检修项目的技术规范进行,其中主要包括#1、2机组锅炉本体辅机检修、汽机本体辅机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检修、电气系统设备检修、热控设备检修、以及其余各专业设备检修。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2.3服务期限:
#1机组:本次计划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7日进行#1机组C级检修,总工期24天。
#2机组:本次计划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6日进行#2机组C级检修,总工期25天。
上述工期为计划检修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前一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的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如电网临时变更停机时间,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后,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设备的C级及以上已完工检修业绩和1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设备的A级已完工检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内容、机组容量为准,已完工证明以检修验收单或业主验收证明为准,1份合同为1项业绩。)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担任600MW及以上主机设备C级及以上检修的项目经理业绩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验收单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
(3)项目经理需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 9:00 时至2024年12月17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