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B10工厂3#楼新增物流通道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TC249APCP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俱路99号。
招标范围和内容:模组3#厂房3-A轴交3-12轴至3-13轴位置新增一部货梯(货梯尺寸:宽*深*高3.5m*3m*2.5m,电梯停靠楼层停靠3楼和5楼),本项目范围内的结构、机电、消防、外墙、装饰、室外工程及附属物等(不含弱电)的全部施工工作,配合完成规划方案报审计、施工手续申请等业务。具体工作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电梯井道及外墙结构施工、卸货码头及钢构雨棚施工、消防施工、施工管控、“附件工艺条件”中的工作内容等。
最高限价: 3773416.00元
工期: 2025年6月10日前交付使用
投标保证金金额: 柒万元(人民币70000元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企业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0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
12 |
其他资料 |
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规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 1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4)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申领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