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治安保卫管理处2024-2027年车辆外委维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煤炭治安保卫管理处2023年车辆外委维修合同已到期,根据治安保卫管理处车辆使用现状,需对治安保卫处现用奇瑞瑞虎(5台)、华泰圣达菲(1台)、捷达(7台)、移动式警务车(2台)、警用电动代步车(1台)、丰田2700(1台)、尼桑皮卡(5台)。
2.1.2采购范围:对治安保卫处在用奇瑞瑞虎(5台)、华泰圣达菲(1台)、捷达(7台)、移动式警务车(2台)、警用电动代步车(1台)、丰田2700(1台)、尼桑皮卡(5台)进行日常维修,维修范围详见《神东煤炭治安保卫管理处2024-2027年车辆外委维修项目及综合单价限价明细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3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年。
2.1.4质量要求:车辆维修更换配件必须使用原车、原厂配件(停产车辆使用相同品质的配件),中标方更换配件前需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报招标人审核。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2.1.6质保期:一年。
2.1.7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结算费用=实际维修数量*合同单价-考核扣款。要求中标人提供发票挂账,先付9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再付1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汽车维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10月16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