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 |
招标编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
1. |
20 24-12-01-434-03 |
60-3中卫市振发沙漠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光伏电站部分迁建EPC总承包项目 |
包括不限于: (2)设计:迁建容量约15MW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发包方审查确认后方可采用。 (3)设备及材料: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35kV电缆及配套设备材料利用拆除的设备材料(拆除过程中原有光伏支架、组件、35kV电缆损坏按照10%损耗考虑),过程中损坏部分由承包人采购补充。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承包人采购前技术参数及品牌厂家必须经发包方审批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展采购工作。承包人的采购结果(价格、品牌厂家)必须经发 包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订货、供货、现场使用;设备材料(含需补充的支架、组件、电缆、组件连接器等设备)运输、储存、卸车、临时堆场、保管、到场验收、试验、入库统计、出库发放,全部设备、材料的收集整理,档案资料移交和剩余物资退还、清点,人员培训等工作。 (4)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包括且不限于:场地平整、道路、建筑、光伏组件及电缆测试、安装、调试、表计校验、试运行、设备预防性试验(包含35kV开关、箱变、电缆);桩基承载力和上拔试验;场内地上、地下设施的排查、迁移;施工及设备消缺的消除;配合发包人对后台监控系统的联调、信号上传至国家电投集团中卫生产运营中心;现场所有施工电源、用水、用电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植被恢复、复垦、环保、水土保持、防洪设施等项目的施工;移交生产以及质保期、责任期内的全部服务项目;国家、地方、行业所要求必须完成的检测、调试、方案论证等项目工作;协助办理并网及获取相关并网手续。 (5)补偿、赔偿:在发包人取得建设用土地批复后的所有与用地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临时、永久性占地、用地的地上、地下附着物、设施的补偿、赔偿、支付给地方政府乡、镇、村的其它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价款包含在合同总价格中。 (6)工程验收:常规性验收包括且不限于: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启动试运行前验收;整套启动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期技术、质量监督检查验收;专项验收包括且不限于:档案;消防、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检查验收;配合完成职业卫生、水保、环评、植被恢复及复垦、洪评等验收。 (7)承包人需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措施项目费:一般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垂直运输、降水、地下设施、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垂直运输、超高施工等。根据发包人要求采购制作七牌二图并安装在施工场地。(8)负责配合协调办理项目所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设、开工、竣工等方面依法取得的全部支撑性文件和合法合规手续。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60日内完成。(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60-3中卫市振发沙漠光伏发电有限公司50MW光伏电站部分迁建EPC总承包项目 |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