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新址展示博物馆工程EPC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金川县和马尔康市均处于阿坝州的西南出州交通要道上,纵贯金川县域的省道S211线南北连接国道G317、G318线,分别是连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成都平原的重要通道。工程区域有省道S211和国道G317通过,对外交通良好。
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白湾乡大石凼村甲扎尔甲山,为2009年5月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新发现文物点,2013年3月5日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4]199号)公布了洞窟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坝址与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直线距离约2.88km。虽然工程建设区不在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之内,但水电站拟定正常蓄水高程为2500.00m。电站蓄水后,水位线将高出甲扎尔甲山洞窟洞口顶部18.40m。洞窟壁画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将被整体淹没在水位线以下。
鉴于上述原因,经反复研究论证,将开展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迁移异地保护工作,在迁移的新址附近,将修建复原展示建筑物,暨新址展示博物馆工程,其高程约2900m。新址展示博物馆规划用地面积约6000m2,建筑面积约2500m2,室内布局需充分考虑展厅、后勤办公及库房等,同时场地设计需考虑当地居民活动广场及地面停车场,并配套设计和建设红线内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化、用水及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监控、通讯系统、消防、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4200万。
2.1.2招标范围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新址展示博物馆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1】设计:
(1)建筑工程设计:包含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方案设计专家咨询、展陈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预算咨询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单位开展,其他设计有关咨询、审查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实施。
(2)展陈设计:根据展陈大纲的精神要领,需突出展陈内容的重点、挖掘文化资源,充分尊重历史文脉,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让文化说话。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要关注历史的保护与发展,还要关注与文化产业、文化商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联动发展,让文化与经济发展两不误。空间展线清晰、合理;空间设计通过色彩、专业灯光设计、以及针对本项目地理位置的特点文物展柜的设计、空间装饰的设计、陈设摆放、数字多媒体手段营造文化主题与空间氛围及观众互动。将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新址展示博物馆打造成文化旅游的必打卡之地,成为当地旅游的一张金名片。
展陈大纲编写:根据项目背景情况,在充分调研、分析、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基本陈列大纲撰写,展览的主题提炼、展览的内容逻辑结构严谨。
展陈设计内容:概念方案的设计、效果图设计、专项设计(专业灯光的设计、展柜的设计、藏品库房的设计、数字多媒体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平面设计等工作。
【2】施工:
(1)新址展示博物馆的工程建设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的组织实施及业主要求配合其他施工内容。
(2)展陈部分:以业主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为指导、结合现场情况,完成展陈施工。以及在执行阶段与相关单位的配合、上展资料的落实、现场布展等。展陈设备如展墙(固定/移动)、展台、展柜、锁具、展具、灯具、电源等基本硬件,要求坚固、美观、实用,符合环保、文物保护、防火、节能的要求。要针对展陈内容的重要性,配备相应的展墙、展台、展柜、锁具等,既要美观,又要保障安全。
【3】配合服务:
(1)协助配合业主文物相关工作:与文物单位对接相关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调研、资料梳理、邀请专家及专家评审、团队交流、文物主管单位专项汇报,配合进行藏品征集工作等。
(2)协助发包人开展报规、报建等有关手续的申报办理、该项目前期初勘工作的复勘察等工作(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为博物馆移交提供咨询指导,并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移交工作。
(3)后期运营指导:博物馆专项运营指导等工作。
2.2 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日(具体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工程设计期: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须完成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文物保护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工程施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须按照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完成新址展示博物馆的全部施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m2或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博物馆工程设计合同业绩1份,同时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m2或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上述业绩要求中,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独立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亦算作有效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的,施工负责人还需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施工单位的要求(【1】资质要求中第(3)款,【3】业绩要求中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联合体成员应为设计单位,应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设计单位的要求(【1】资质要求中第(2)款,【3】业绩要求中设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的人员承担;
(4)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另外对本招标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力和义务,并声明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4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新址展示博物馆工程EPC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金川县和马尔康市均处于阿坝州的西南出州交通要道上,纵贯金川县域的省道S211线南北连接国道G317、G318线,分别是连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成都平原的重要通道。工程区域有省道S211和国道G317通过,对外交通良好。
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白湾乡大石凼村甲扎尔甲山,为2009年5月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新发现文物点,2013年3月5日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4]199号)公布了洞窟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坝址与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直线距离约2.88km。虽然工程建设区不在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之内,但水电站拟定正常蓄水高程为2500.00m。电站蓄水后,水位线将高出甲扎尔甲山洞窟洞口顶部18.40m。洞窟壁画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将被整体淹没在水位线以下。
鉴于上述原因,经反复研究论证,将开展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迁移异地保护工作,在迁移的新址附近,将修建复原展示建筑物,暨新址展示博物馆工程,其高程约2900m。新址展示博物馆规划用地面积约6000m2,建筑面积约2500m2,室内布局需充分考虑展厅、后勤办公及库房等,同时场地设计需考虑当地居民活动广场及地面停车场,并配套设计和建设红线内道路及场地铺装、绿化、用水及水处理系统、供配电、监控、通讯系统、消防、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4200万。
2.1.2招标范围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新址展示博物馆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1】设计:
(1)建筑工程设计:包含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方案设计专家咨询、展陈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预算咨询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单位开展,其他设计有关咨询、审查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实施。
(2)展陈设计:根据展陈大纲的精神要领,需突出展陈内容的重点、挖掘文化资源,充分尊重历史文脉,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让文化说话。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要关注历史的保护与发展,还要关注与文化产业、文化商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联动发展,让文化与经济发展两不误。空间展线清晰、合理;空间设计通过色彩、专业灯光设计、以及针对本项目地理位置的特点文物展柜的设计、空间装饰的设计、陈设摆放、数字多媒体手段营造文化主题与空间氛围及观众互动。将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新址展示博物馆打造成文化旅游的必打卡之地,成为当地旅游的一张金名片。
展陈大纲编写:根据项目背景情况,在充分调研、分析、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基本陈列大纲撰写,展览的主题提炼、展览的内容逻辑结构严谨。
展陈设计内容:概念方案的设计、效果图设计、专项设计(专业灯光的设计、展柜的设计、藏品库房的设计、数字多媒体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平面设计等工作。
【2】施工:
(1)新址展示博物馆的工程建设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的组织实施及业主要求配合其他施工内容。
(2)展陈部分:以业主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为指导、结合现场情况,完成展陈施工。以及在执行阶段与相关单位的配合、上展资料的落实、现场布展等。展陈设备如展墙(固定/移动)、展台、展柜、锁具、展具、灯具、电源等基本硬件,要求坚固、美观、实用,符合环保、文物保护、防火、节能的要求。要针对展陈内容的重要性,配备相应的展墙、展台、展柜、锁具等,既要美观,又要保障安全。
【3】配合服务:
(1)协助配合业主文物相关工作:与文物单位对接相关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调研、资料梳理、邀请专家及专家评审、团队交流、文物主管单位专项汇报,配合进行藏品征集工作等。
(2)协助发包人开展报规、报建等有关手续的申报办理、该项目前期初勘工作的复勘察等工作(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为博物馆移交提供咨询指导,并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移交工作。
(3)后期运营指导:博物馆专项运营指导等工作。
2.2 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日(具体以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工程设计期: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须完成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文物保护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工程施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须按照审批通过的设计方案,完成新址展示博物馆的全部施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m2或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博物馆工程设计合同业绩1份,同时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m2或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上述业绩要求中,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独立承担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亦算作有效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的,施工负责人还需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施工单位的要求(【1】资质要求中第(3)款,【3】业绩要求中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联合体成员应为设计单位,应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设计单位的要求(【1】资质要求中第(2)款,【3】业绩要求中设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的人员承担;
(4)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另外对本招标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力和义务,并声明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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