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添密梁村矿坑填埋灰渣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以下简称“金桥热电”),位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南工业园区内,2×300MW供热机组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投产,2007年10月开始对外供热,经陆续改造,目前对外供热面积约1507万平米,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主力供热电厂。
本工程利用废弃的采矿坑改建为本期贮灰场,仅用于堆放电厂排放的灰渣,本期按满足2×300MW机组贮灰2.1年考虑,规划贮灰量为75×104m3。本期贮灰场主要建构筑物库区防渗设施、观测设施、灰场道路等。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添密梁村。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矿坑防渗(包括清基或削坡、防渗膜铺设、覆土);管理站的利旧拆迁;钢筋混凝土集水井;渗滤液收集池;洗车装置;灰场内道路;矿坑周围网围栏、粉尘监测系统安装、门禁识别系统采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移位安装等,无特殊说明设备材料均为投标方提供。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原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 1 份灰场施工(治理)或固废治理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 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 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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