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副食品、水果等采购项目由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求方和签约方为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副食品、水果等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内容:
标段一:米、面、油类,选2家供货单位;
标段二:调料类、蔬菜类、肉制品类、水产类、禽蛋类、冻货类、副食品类、豆制品类、瓜果类、干货类,选2家供货单位。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食品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服务能力;
(2)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应附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全文)。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提供承诺函)。
(5)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6)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及时到场(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三、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具备的材料及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