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煤液化沥青封闭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液化沥青封闭项目是EPC总承包一体化项目,项目位置在煤制油厂区,主要建设一座长110m×宽100m钢结构储料棚及配套转运站、栈桥、快速装车站、设备安装、工艺管线、电气、仪表等工程,储料棚沥青静态储量5.5万吨的,主要设备包括双悬臂堆料机(含卸料小车)、半门式刮板取料机、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快速装车站。储料棚进料输送机能力为200t/h,出料输送机能力为700t/h。配套供电系统、堆料机控制系统、取料机控制系统、带式输送机控制系统、沥青堆场控制系统、盘煤系统控制柜、安全防护仪表监控系统(分布式光纤测温监控系统)、快速装车控制系统、沥青堆场GD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控制室盘、台、柜以及控制室综合大屏。
煤制油公司油渣成型装置生产煤液化沥青(以下简称“沥青”),该沥青为片状固体颗粒,堆密度为750kg/m3,灰分≤20%,闪点≥260℃。目前沥青每小时产量约100t,日产量约2400t。
招标范围:煤液化沥青封闭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1】设计:本项目设计范围参见基础设计及业主提供其他技术文件。在业主提供的设计输入和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等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艺、安装、设备、自控、电气电信、建筑、结构、总图、给排水、消防、环保、水土保持、职业卫生等内容。承包商确认完全理解业主提供的合同装置所有资料的要求和业主的其它要求。承包商理解合同要求为最低要求。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和业主对的管理规定实施和完成合同项下工程详细设计工作。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完成详细工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深化和优化。业主鼓励承包商基于其工程经验对项目设计进行深化和优化,但这种设计深化和优化必须是为了保证达到装置性能要求以及装置操作安全和便利。
【2】采购: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工作。
【3】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报验工作:即按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文件等资料,完成设计图纸、文件中所表述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交工验收等工作。还包括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4】检测检验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费(不含建筑工程检测费)、防雷接地检测费、消防设备检测检验费、施工图审图费(包含消防审图费)
【5】危大工程论证费:危大工程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且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费;混凝土模板支撑专项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费;网架钢结构安装工程专项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费。
【6】拆除、排障、恢复:
(1)沥青下料口至本项目#1转运站的栈桥穿越现有沥青棚的排障,包括结构拆除、恢复及因此所导致的必要的结构评估及加固。
(2)装载机库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
(3)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艺、采暖、水系统等路线布置包含的工程内容所涉及的地下管网、管线、阀门井、雨排管沟的移位或跨越。
(4)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艺、采暖、水系统等路线布置包含的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抑尘网及其基础、路灯的拆除、恢复。
(5)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艺、采暖、水系统等路线布置包含的工程内容所涉及的围墙及其基础、筒仓外壁楼梯、绿化植被、绿化树木的移位、拆除、恢复。
(6)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艺、采暖、水系统等路线布置包含的工程内容所涉及的地埋电缆、电缆沟等的移位、跨越。
(7)沥青棚区域因3号锅炉施工导致该区域自然地面标高变化较大,承包商应重新测量该区域标高满足发包方要求,外部土方倒运距离2.5km。由此带来的施工工程量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8)现有沥青棚内监控设备和通讯设备移位。
施工环境:本工程衔接现有沥青输送系统,施工时需要考虑防火、防爆工作,各项硬件和软件措施需要相应跟进,投标人要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出于安全等原因,生活区不得设在厂区,生活成本较高,往来工地和生活区的频率较高,交通费相对较高,后勤保障工作较为困难,现场生活条件相对较差。
工期:总工期16个月,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现场开工至工程中交为14个月,计划于2025年8月1日现场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的已完工EPC总承包业绩合同1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中交证书、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专业)注册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