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施工垃圾清运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是世界首套大型工业化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自2010年建成投产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指标,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于2014年5月通过了国家竣工验收。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规模化优势, 决定在现有包头煤制烯烃工厂(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通过技术升级、优化改造、节能减排、系统整合等措施,打造成为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的包头现代煤化工产业基地。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预留地和新规划南区,依托一期工程的部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生产装置包括:空分、气化、净化、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聚乙烯、聚丙烯、卸储煤等装置,以及公用工程和生产辅助设施。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期内固体施工垃圾的装车、投标人应根据清运需要自行对大块垃圾进行破碎,并按照国家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规运输、合规处置。
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1.2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3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合同的关闭条件以计划服务期到期和施工垃圾达到预估清运方量10万m3二者先到为准。
2.1.3服务地址:包头化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垃圾或工业垃圾或土方的清运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