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沧东公司食品级聚醚消泡剂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电厂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600MW国产亚临界燃煤机组和2×1万吨/日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二期工程建设2×66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和1×1.25万吨/日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2013年扩建1台25000m3/d国产化低温多效(热法)海水淡化装置。目前总淡水制水规模达到5.75万吨/日。机组正常运行期间需要向循环水加入次氯酸钠杀菌剂,大量海洋污损生物被杀死,在大流量海水的冲击和搅拌下,在排水口海面上形成大量稳定且不易消失的泡沫,造成海洋水环境的表观污染,需投加消泡剂加以控制,同时需配备移动加药装置满足加药需求。受排污许可限制,循环水排水中只允许添加用于海水淡化制水的食品级聚醚消泡剂,消泡剂能够与现有海水淡化阻垢剂配套使用。
2.1.2 招标范围:食品级聚醚消泡剂230吨以及配套的2套移动式消泡剂加药装置。
2.1.3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1.4 交货地点:沧东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聚醚消泡剂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