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精铝槽阳极钢棒采购【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1月5日取得关于包头铝业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公司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工期为13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精铝槽阳极钢棒采购【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精铝槽阳极钢棒采购【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铝业园区内,项目筑炉安装12台三层液精铝槽,本项目拟采购精铝槽阳极钢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铝业园区内
2.5招标范围:
名称:精铝槽阳极钢棒
数量:28根/台槽,518.61kg/根,336根,约174.26吨。
规格型号:180*195*1890
2.6付款方式:先货后款,货款通过双方开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全部材料到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00%货款。本合同总价格包含全部材料运费及13%增值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超高纯铝基新材料项目精铝槽阳极钢棒采购【重新招标】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2-25 09:00至 2025-01-03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