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四季平朔大酒店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四季平朔大酒店已有一套视频监控系统由于年限时间长,日常录像及视频清晰度无法满足目前基本要求,同时录像存储时间较短。因此四季平朔大酒店将统一整改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有设备和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在重要区域增设高清视频监控,并接入上级单位的视频监控平台,实现酒店全覆盖,分级授权管控,统一管理的目的。
主要内容:
四季平朔大酒店基本住宿楼层公共区域以及餐饮区域、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安装高清网络摄像机,录像存储以及监控中心大屏建设,新建的酒店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需具备接入平朔公司视频监控平台的要求。
将新建一套平台为接入能力为500路摄像机的视频监控平台,同时在酒店道路等关键位置安装高清摄像机。通过硬盘录像机存储,所有位置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在监控中心机房新建一套大屏显示系统,并重新装修改造监控机房。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其中,1个月内投标方完成项目所有设备的到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设备到货验收证书》;之后,施工人员入场实施,2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功能测试、并投入试运行。
2.4服务地点:平朔集团四季平朔大酒店。
2.5报价形式:总价(不含税)。
2.6最高投标限价:132.74万元(不含税)。
2.7付款方式:甲方将按照以下进度和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并在以下条件下,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A. 所有硬件和商业软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使用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设备到货验收证书》;
B.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系统安装、功能测试、试运行3个月后,依据《信息化项目质量标准和验收条件》验收合格,甲方签署《系统移交验收证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合同总价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要求,经甲方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甲方签署《系统质量保证合格证书》,支付合同余款。质保期从甲方签署《系统移交验收证书》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到2025年1月9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