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支付。技术支持
在上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申请后,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从下载领取文件凭条。标书款增值税普通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出后将发 标书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纸质形式开具,开票后由代理机构通知领取。 供应商持领取文件凭条以及申领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至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12层现场领取文件。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