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新能源分公司2025-2028年公务驾驶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新能源分公司盐池惠安风电场位于盐池县冯记沟乡李家坝煤矿场区;按照“车间制”管理方式管理国能宁东新能源分公司(宁东光伏储能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盐池新能源分公司(盐池晶体光伏项目距盐池县城直线距离约44.6km、距盐池县王乐井乡直线距离约22.3km;盐池大水坑储能项目位于宋堡村宋堡330kV变电站北侧1公里) 灵武新能源分公司(灵武光伏储能项目位于宁夏回复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后续拟按照上级单位批复增设管理其他公司。
日常(含节假日)公务车辆频繁行驶往返于新能源分公司、盐池惠安风电场、宁东光伏(储能)电站、盐池晶体光伏项目、盐池大水坑储能项目、灵武光伏(储能)项目及其他宁夏自治区内公务相关电厂、电站等地,偶有省外公务车出行的可能。
为满足公司公务用车需要,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为公司提供机动车辆安全驾驶、车辆卫生、车辆安全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服务。
2.1.2招标范围: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5-2028年公务驾驶外包服务项目。负责8辆公务车辆(包含奥迪轿车1辆、红旗轿车1辆、商务车2辆、越野车2辆及上级批复购置的其他轿车1辆、大中型客车1辆)的安全驾驶、车辆卫生及车辆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服务。用工计划8人(年龄不超50岁,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有不低于15年驾龄及同等车型10年及以上驾驶经验,按照公务车配置数量及工作需要据实核定人员数量),其中司机班长1人,安全员1人,专车驾驶员2人,其他小型车辆驾驶员2人,大中巴驾驶员(持有A1驾驶证)2人,具体服务人员、岗位及定员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工作内容:
2.1.3.1在综合管理部的统一管理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综合管理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1.3.2对车辆安全行车负责。
2.1.3.3对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负责。
2.1.3.4按时参加综合管理部召开的各种会议,司机班组的班前会,安全活动日及驾驶员的培训活动。
2.1.3.5按时参加上级交通部门组织的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合格率100%。
2.1.3.6服从综合管理部、车辆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干好本职工作。
2.1.3.7每天对车辆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和收车后的检查工作。接到通知后,确保10分钟内出车。
2.1.3.8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达到规定的油耗标准。
2.1.3.9有权对车辆的应修部位和需要更换的配件提出建议。
2.1.3.10安全优质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2.1.3.11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2.1.4其他: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具体岗位依据实际配车情况进行调整。
2.1.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2.2项目地点:往返于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部、盐池惠安风电场)、宁东光伏(储能)电站、盐池晶体光伏项目、盐池大水坑储能项目、灵武光伏(储能)项目及其他宁夏自治区内公务相关电厂、电站、项目公司等地(偶有省外公务车出行的可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机动车驾驶劳务外包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