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重新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重新招标】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2 规模: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为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配套电源,总规模为6000MW,其中风电为4500.0MW,光伏为1500.0MW,均位于环县西部,共分12 个项目区块。其中A1项目总容量481.8MW,风电容量376.2MW,光伏容量105.6MW;A2项目总容量533.7MW,风电容量372.9MW,光伏容量160.8MW;B1项目总容量558.5MW,风电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79MW;C1项目总容量547.5MW,风电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68MW。各项目风电、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每个区块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A2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A1项目330kV升压站,B1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C1项目330kV升压站,A1、C1项目升压站最终分别以1回330kV线路送至庆阳北750kV变电站。
2.3 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原则上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为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交货。
2.4 标段划分: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每站两套,共计8套,包含设备的生产、调试、设备运输、现场投运调试工作,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各区块升压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5日17时00分止。
本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重新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重新招标】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2 规模: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为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配套电源,总规模为6000MW,其中风电为4500.0MW,光伏为1500.0MW,均位于环县西部,共分12 个项目区块。其中A1项目总容量481.8MW,风电容量376.2MW,光伏容量105.6MW;A2项目总容量533.7MW,风电容量372.9MW,光伏容量160.8MW;B1项目总容量558.5MW,风电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79MW;C1项目总容量547.5MW,风电容量379.5MW,光伏容量168MW。各项目风电、光伏电站在同一范围内建设,每个区块配套建设一座330kV升压站。A2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A1项目330kV升压站,B1项目330kV升压站通过1回330kV汇集线接至C1项目330kV升压站,A1、C1项目升压站最终分别以1回330kV线路送至庆阳北750kV变电站。
2.3 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原则上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为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交货。
2.4 标段划分: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升压站有功智能控制装置,每站两套,共计8套,包含设备的生产、调试、设备运输、现场投运调试工作,具体设备参数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首批A1、A2、B1、C1风光项目各区块升压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有功智能控制装置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5日17时00分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马友
咨询电话: 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