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包头化工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低压闪蒸塔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建设“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
2.1.2招标范围:2套低压闪蒸塔及附件,以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3交货期:全部货物要求于2025年9月15日到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或其他高压容器(A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塔器供货合同业绩1份,塔器壳体材质为09MnNiDR或08Ni3DR,直径≧2.5米,高度≧30米。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参数未在合同内载明,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发票与查验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