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塔测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分为A、B、C、3个标包。其中:
A包为:在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境内新立2座测风塔,均为180米高度测风塔;在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同仁市新建3座辐射观测站
B包为:在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新立1座180米测风塔;
C包为: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马申村附近)新立1座180米高度测风塔。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A包:在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境内新立2座高度均为180米的测风塔;在青海省黄南州新建3座辐射观测站,分别位于河南县、同仁市、泽库县。
B包:在海南州贵南县境内新立1座180米测风塔;
C包: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新立1座180米高度测风塔;
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A包—C包同时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部分标包的选择性投标,招标人对本项目统一进行评审,并授予1家投标人中标。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测风、辐射观测站
1)对测风、辐射观测方案进行复核,对测风、辐射观测站坐标纠偏;
2)测风、辐射观测站(含设备)基础地基勘察、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及期满拆除;
3)测风、辐射观测站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安全及相关部门备案、用地及草原征占用等合规性手续办理);
4)测风、辐射观测站周期为3年,周期内提供设备维护、技术服务、缺陷修复、以及数据采集服务(若当地不允许采用无线传输,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收集测风数据;)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含每月提供一次测风数据报表、每季度提供一次风资源分析报告、每年提供一次风资源、光资源评估报告等)。
6)测风、辐射观测站设备均采用成熟国产设备。
1.2.3工期
1)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完成测风塔及辐射观测站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及国安部门批复文件等);50日内完成测风塔架立、辐射观测站建设、调试工作,具备测风、辐射观测条件。
2)测风、辐射观测周期为自测风塔投入测风工作起3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测风塔、GHI辐射观测站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DTU、AWS、EMD或Windsim中至少1个的授权文件。
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测风塔、GHI辐射观测站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设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C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座高度≥180米的测风塔及1座辐射观测站的相关项目成功案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A包由黄南尖扎绿合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场址坐标,B包由海南风电分公司提供场址坐标,C包由西宁太阳能分公司提供场址坐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