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地处湖北省电力负荷中心,位于湖北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距鄂州38公里。西离省会武汉30公里,目前总装机容量为3960MW。
汽轮机设备:东方汽轮机厂生产制造的超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双背压、纯凝汽式汽轮机,型号为:N650—24.2/566/566,额定出力650MW。汽泵前置泵为上海KSB生产的型号为SQ300-670,出口流量:1214t/h(VWO+5%OP) 、出口压力:2.34Mpa 、效率:83% 、转速:1490rpm ;循环水泵为长沙水泵厂生产的88LKSA-22型,流量:30960 m³/h、转速:370r/min 、功率:2126.1KW、 扬程:22m 。
锅炉设备:东方锅炉厂制造的超临界参数复合变压直流本生型锅炉,型号DG1950/25.4-Ⅱ5型。锅炉本体采用∏型布置,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尾部双烟道结构,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采用内置式启动分离系统。空预器为东锅设计的上抽、二层传热元件;磨煤机为上重D4054直吹式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引风机为成鼓双级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送风机为沈鼓单级动叶可调风机,一次风机为离心式风机;脱硫系统为天地环保设计的双脱硫塔结构脱硫系统,每个吸收塔配置3台浆液循环泵,2台氧化风机,吸收塔进出口烟道为玻璃钢结构,玻璃钢烟道直径φ5500mm,玻璃钢内约有15组“米”字支撑;二级脱硫塔顶部安装德创环保设计的蜂窝型湿式电除尘,共计8个电场;
发电机设备: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QFSN-650-2-22A三相同步汽轮发电机,发电机额定容量722MVA,额定功率650MW,额定功率因数0.9(滞后),最大连续输出功率660MW,级对数:1对,发电机定子额定电压为22千伏。发电机的励磁型式采用机端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发电机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定子线圈及引线水内冷,转子线圈氢冷,定子铁芯氢冷,定子出线氢冷。
热控设备:主、辅机DCS控制系统采用新华控制系统,应用功能涵盖MCS、SCS、FSSS、DEH、ETS、MEH&METS、SCR、脱硫等多项控制功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针对鄂州发电公司3号机组汽机、锅炉、电气、热工、金属专业进行C级检修,包括对C修范围内设备、部件、构件进行检查、试验、消缺、加油、解体检修、更换、试运以及所涉及的脚手架、保温、打磨、焊接、起重、安全措施、安全防护、环保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规范。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检修工期30天,检修工作预计在2025年3月-4月期间实施(具体日期以调度批准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其中之一即可),且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锅炉、汽机、电气专业C级及以上检修工程项目业绩(锅炉、汽机、电气专业检修项目业绩可不在一个合同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担任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项目经理业绩;
(4)信誉要求: 未处于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月13日9时 至 2025年1月23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