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鹤岗北区光伏(一期)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龙江鹤岗光伏项目光伏场区每台箱变安装一个摄像头,共安装71个摄像头,监控每个箱变及箱变周围环境,存储期限90天,视频数据传输到省及集团监控系统。鹤岗光伏场区面积350公顷,面积大、路口较多、周边环境复杂,外围与村屯、厂矿、干道相连交叉。现有的监控数量无法满足监视光伏场区出现不安全事件的要求。
2.1.2招标范围:黑龙江龙源鹤岗兴源光伏电站光伏场区视频监控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在光伏场区主要路口安装123个监控杆,场区大门安装118个监控杆,场区围栏重要位置附近安装84个监控杆,每个监控杆就现场情况安装1-3个摄像头,共计安装566个摄像头。摄像头采用枪机,摄像头电源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566个摄像头按照箱变位置分成71个区域,每个区域的摄像头视频数据通过无线网桥传输到对应区域的箱变,每台箱变到升压站的视频传输是利用原有光缆进行传输,数据存储到升压站监控硬盘录像机,省级监控中心通过集团内网专线访问鹤岗光伏升压站内场区监控硬盘录像机内视频数据。
2.1.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1.4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国家能源集团、龙源达标投产等相关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等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视频监控系统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