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泰安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主营火力发电、供热。2018年2月2日,正式更名为泰安热电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安高新区,占地面积700.7亩,装机容量70万千瓦。两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于2013年3月通过核准,同年12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15年8月、10月投产发电,配套热网同步投运,目前承担着泰安市区、高新区居民供暖及周边企业供工业蒸汽的供热任务。#1汽轮机组于2019年11月进行了高背压改造。#2汽轮机于2020年10月进行了低压缸零出力改造。2022年至2023年,进行了工业蒸汽增容改造和供暖季灵活性改造。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的主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公用系统(输煤、翻车机系统运行维护除外)的日常维护检修: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日常巡视检查、定期试验、定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缺陷处理、抢修、消缺性检修(A、B、C等级检修除外)、设备标准化治理、现场保洁等;#1机低压转子互换检修工作(6次/3年)、锅炉防磨防爆检查(9次/3年)、空预器换热元件吊装(3次/3年)、空预器换热元件高压水清洗(6 次/3年)以及辅助维护(石子煤排放及厂内倒运、除灰除渣、灰库放灰、加装尿素、石子上料、石膏装车、化学加药、取样、污泥厂内倒运、厂内设备物资倒运等)工作;投标人承包期内因技改等原因增加的设备和系统等;输煤系统电气、热控专业负责的设备维护检修。不属于投标人维护范围内但属于招标人自行维修(包括招标人另外委托出去的维修项目)范围中必须配合的辅助工种也须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期:计划工期为:自 2025年 2 月 14 日至 2028 年 2 月 13 日。(总工期 36 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机日常维护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业绩至少须包含锅炉和汽机专业),且至少已完成维护时长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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