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环保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保运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以下同)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
甘泉堡工业区,以新疆准东红沙泉 1 号矿煤为原料煤,五彩湾 5 号露天煤矿为燃料煤生产 180
万吨/年甲醇,甲醇经 MTO 技术转化为烯烃并进一步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最终产品,主要装
置包括 3 x 82000 Nm3/h 空分空压站、53 万 Nm3/h 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 万
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 万吨/年 MTO 联合装置(含 SHMTO 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 C4 烯烃转化(OCU)装置)、45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 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公用工程装置、动力中心装置等。
本项目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污染源环保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保运。
2.1.2 招标范围:负责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污染源环保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抢修、检修,负责配合第三方完成全厂排污口进行数据比对工作并配合环保部门完成污染源环保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环保验收、调试、登记备案等工作,配合第三方监测及第三方数据比对检测等工作。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项目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金额不小于1000 万元的环保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保运合同业绩1 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