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工程结算审核(二审)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 .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国能科技园内,交通距离包头市中心约30公里,占地面积约250公顷。公司2010年5月28日全部建成,当年8月打通全流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产出合格产品。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世界首套工业化的以煤为原料生产聚烯烃塑料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公司由煤气化、净化、甲醇合成、硫回收、MTO、烯烃分离、混合碳四、PE、PP以及自备热电站、公用工程等装置(单元)组成。
2.1.2招标范围:负责甲方委托的检维修项目、技改项目、科研项目、基建项目等工程结算的审核)。
2.1.3服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1.4服务期: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企业的结算审核(或结算审计)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业绩要求中的信息可以在合同或技术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中体现(用户证明须满足: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的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7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