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在原有LNG气化站基础上新增两个储罐及配套气化设施。
2.2 招标范围
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计划在原有 LNG 气化站基础上新增两个储罐及配套气化设施,需要进行包括施工图设计、土建、电气、仪表、电信系统、给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艺设备采购、调试运行、消防系统、项目移交(含合格竣工资料)等工程内容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等。
2.2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主要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备第三方审图条件。
(2)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储罐、汽化器等所有主体设备安装工作。
(3)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及施工的内容并提交竣工资料。(不含非承包人原因未完成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1和GC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书;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1和GC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同时具有单罐有效容积100m3及以上LNG储罐气化站工程设计业绩和单罐有效容积100m3及以上LNG储罐气化站工程施工业绩(应提供合同及完/竣工证明等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和施工方应分别具备满足以上要求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按联合体各方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具体工作确认其为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燃气类)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燃气类)资格;
3)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以上人员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2、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牵头负责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及分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