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东北侧。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利用约2293亩鱼塘、蟹塘等地面水域上层空间从事光伏电站建设。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直流侧为130.62MWp(电站采用两种支架类型,其中柔性支架布置容量54.17MWp;固定支架布置容量76.45MWp),交流侧约为100.2MW。拟采用585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和逆变器具体型号以初步设计为准)。项目光伏场区拟通过四回集电线路接入泰州市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泰州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以电网公司配套建设的1回110kV线路T接于110千伏东风~双墩线路,在220千伏双墩变并网。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110kV升压站扩建区、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固定支架)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生产准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临时征地等相关手续办理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分界点:
(1)与送出线路分界点:本项目以升压站侧GIS出线构架为招标范围分界点,GIS出线架构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在本标段。光伏场区、升压站内与本期有关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备调试、地方沟通协作等)。
(2)与泰州一期项目分界点:在泰州一期项目升压站利用现有场地,新增主变压器、35kV开关(含预制舱)、GIS(含预制舱)、SVG(含预制舱,若有)、二次设备及辅房预制舱(二期)、站用变、接地变等,二次设备、中控室均已在泰州一期项目预制舱中预留好设备安装位置,其余仅预留场地。与泰州一期共用的办公控制舱(包含:中控室、会议室、档案室、宿舍、餐厅等办公生活空间)、不锈钢一体化消防泵站、污水处理设备、避雷针、消防小室、蓄电池室(含蓄电池)等均已在泰州一期项目建设完成。详见第六章 图纸。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5年3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10月30日首批并网,2025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注:须包含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全部3个分项资质: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文件以及全容量并网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
①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100MWp及以上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已完工的光伏工程(含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渔光项目业绩);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至少2个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含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渔光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2个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含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施工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渔光项目业绩)。
说明:独立投标人参考①,联合体投标人参考②。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置1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以及全容量并网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以上业绩及项目经理要求的容量要求均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4)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月24日9时整至2025年2月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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