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一次风机扩容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2.2 项目规模:2×100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10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03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一次风机-3号锅炉一次风机扩容改造物资采购:3号锅炉2台一次风机按原风量增加30%进行风机设计、选型、供货,所供设备包括(不限于)叶片、轮毂、机壳及基础底板、电机及电机侧联轴器、配套改造的电机及10kV开关柜出线CT等设备,主轴承箱、伺服阀进行返厂检修,允许对入口消音器、出口风道及液压油站进行利旧,风机及电机基础利旧但需进行动载荷、静载荷校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次风机-3号锅炉一次风机扩容改造物资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4项1000MW及以上等级电厂引、送、一次风机整体供货或改造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05 17:00到2025-02-14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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