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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7     浏览:0    
核心提示: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如下: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
 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如下: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2.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院。本项目现状主办公楼建于1953年,中部四层,其余三层。1955年加层后,中部六层,其余五层。受1976年唐山地震波及,本楼受到比较严重的局部损坏,1980年进行了加固处理,1998年该建筑进行再次加固包括室内及局部外墙(采用钢筋网砼加固),本楼总建筑面积约12500㎡。

本次主要维修改造内容为:

主办公楼室内维修改造,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870㎡,维修改造范围为1层东侧及大厅、2至4层、5层西侧、6层、1-5层的卫生间、楼梯间及走廊,包括室内装修、室内电气、室内暖通、室内给排水、智能化、房间门及大厅门更换等工程。

外立面维修改造,主要包括:主办公楼南立面主入口门头及平台、四周立面,中选洁净煤四周立面,经营管理部接待处东西南立面,资料楼四周立面,岦岩酒店(计算机楼)南侧及西侧立面,主办公楼与岦岩酒店(计算机楼)连接走廊立面,主办公楼与经营管理部接待处连接走廊立面,南门卫立面,及外立面亮化(除中选洁净煤、资料楼北立面)。

2.2 工程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除空调工程采购外)的所有工程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总体策划以及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层东侧及大厅、2至4层、5层西侧、6层、1-5层的卫生间、楼梯间及走廊,包括室内装修、室内电气、室内暖通、室内给排水、智能化、房间门及大厅门更换等;包括但不限于主办公楼南立面主入口门头及平台、四周立面,中选洁净煤四周立面,经营管理部接待处东西南立面,资料楼四周立面,岦岩酒店(计算机楼)南侧及西侧立面,主办公楼与岦岩酒店(计算机楼)连接走廊立面,主办公楼与经营管理部接待处连接走廊立面,南门卫立面,及外立面亮化(除中选洁净煤、资料楼北立面)),办理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完成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工作,负责开工到竣工的施工全过程驻地配合和技术咨询服务。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已经过发包人审定,施工图深化设计只能对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或者设计漏项的内容进行补充,不得违背发包人提供的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平面布局、装饰装修材料选择、最终呈现效果等),并满足发包人各项功能性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满足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和本项目所有使用功能,参照发包人要求附件设备物资清单完成设备物资采购(不含空调、家具),在发包人确认的基础上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施工:满足发包人提供的原则施工图(零号施工图)和本项目所有使用功能,并按照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涉及的所有施工工作(含主要材料采购,并经发包人确认);包含各项施工措施费、现场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发包人按场地现状交付);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消缺整改;负责项目竣工资料归档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3.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4.工期:工期180日历天,完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中标通知书后12天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办公楼施工场地分东、西两侧分批次提供作业场地的现状。

5.其他: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工程质量合格的业绩: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业绩一项;

(2)投标人应具有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一项。

业绩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业绩规模要求:设计业绩对应为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对应为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若合同无法体现具体金额,以项目结算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人员要求:

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在本工程项目期间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2设计人员:

5.2.1项目设计负责人(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兼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2建筑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4暖通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5电气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6造价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2.7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施工人员:

5.3.1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在本工程项目期间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3.2施工技术负责人: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3 专职安全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3.4 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京建发〔2010〕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4法人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该法人授权代表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内社保缴费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设备要求:无。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格式自拟,提供承诺)

(1)投标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投标人未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承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5)投标人应承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工程死亡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七、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中标方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

八、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2月15日9:00~2025年2月21日23: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工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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