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卫生清洁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地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湖元品”)厂区卫生清洁服务外包项目费用为整体外包费。盐湖元品办公区(包括办公楼、中控室)、生产装置公共区(包括马路)、仓储中心库房(含站台)、物资四合院及装置区办公楼的卫生清洁服务、垃圾清运;广场地砖、花池的维护;办公设施维修、现场沟、渠、池、井清扫疏通及污水清理;发展大道、钾肥大道中属于盐湖元品的卫生范围。以上厂区卫生清洁服务区域总面积211360.77㎡,其中办公楼公共卫生区域总面积14353.08㎡,户外公共卫生区域197007.69㎡。
机械车辆:垃圾车两辆,清扫车两辆,吸污车一辆,平板车一辆,洒水车一辆及其它具备厂区卫生清洁服务项目完成的机械车辆。
(2)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0万元
5、服务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起一年)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服务能力;
(2)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应附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全文)。
(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