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园区自动化安全物流系统
2.3 招标内容:
本招标内容为朝阳所区各工房间物料转运用的防爆无人运输车(以下简称AGV)及配套相关辅助设备。AGV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在工库房之间的物流转运。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Ⅰ区AGV |
料筒无人运输车 (含配套接驳与存储工装) |
台 |
3 |
2 |
Ⅱ区AGV |
根料无人运输车 (含配套接驳与存储工装) |
台 |
1 |
托盘/周转箱运输车 (含配套接驳与存储工装) |
台 |
4 |
||
3 |
成品转运AGV |
牵引车 (含配套接驳与存储工装) |
台 |
2 |
4 |
配套充电桩 |
台 |
10 |
|
5 |
控制系统 |
套 |
1 |
2.4.1 AGV运输车净载重≥200kg,牵引车物料牵引能力(不含载具工装)≥3000kg,满足物料运输要求;
2.4.2 通讯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采用光通讯与WAPI(或其他加密无线通讯方式)相结合的通讯方式,可根据需求切换通讯方式;
2.4.3 无人驾驶功能:可根据道路路况和实际需求,支持室内、室外自动驾驶,且可在两种场景之间平滑切换,牵引车具备无人驾驶和人工驾驶双模式。
2.5交货期:2025年6月30日前交货
2.6交货地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三研究所朝阳所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并加盖公章。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1)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2)提供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3)提供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4)提供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5)投标人未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