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地处清江左岸,距离宜昌市直线距离约为28km,距隔河岩水库大坝约5.5km,下距长阳县城约3km。上水库位于县城背后鸡公山北约0.5km的黑山埫,下水库为清江干流已建的高坝洲水库,进出水口位于清江左岸龙舟大道。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北省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和紧急事故备用任务。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其中:
上水库位于长阳县龙舟坪镇,正常蓄水位516.00m,总库容889.39万m3,水库调节库容781.70万m3。输水发电系统采用首部式厂房开发方式,引水、尾水系统均按一洞两机布置;引水立面采用一级竖井布置。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直线距离约1482m,距高比为3.54。输水系统总长度为2044.426m,其中引水系统长度为829.694m,尾水系统长度为1214.732m。下水库高坝洲水库为已建工程,总库容48900万m3。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现有指定建筑一站式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的深化设计服务、硬件设备、装修布展、多媒体内容及系统集成等。一站式安全教育培训基地以智 慧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为载体,以安全准入为主线,集事故警示、安全认知、安全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实训于一体,打造集施工人员实名登记、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人员准入管理于一体的抽水蓄能建设工程智慧安全警示教育模式,基地规划面积约500m2。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计划履约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6 个月内完成,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度调整实际服务期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已建(以完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的业绩至少2 项(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业主证明(如有)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名称、工作内容、人员职务等关键信息,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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