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公司新能源 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新能源 5 座场站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5 座场站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SD-202504WZ-032.2 建设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计划将大唐山东发电 新能源 所属邹城风电场、花园二期、金岭二期、海阳风电场、孝里风电场共计 156 台风机变桨系统替换为成熟的国产化变桨系统,变桨系统采用新的驱动柜替换原驱动柜,更换变桨电机为伺服电机,将罗克韦尔变桨系统改造为独立的变桨系统,消除结构性缺陷。
2.9 交货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应提供近 3 年内(2022 年 3 月-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1 个风场华创风机变桨系统升级改造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未提供上述内容视为无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5 本项目采购成套设备,允许成套商或经销商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套商或经销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和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 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