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3.0MPa 出口5.5MPa/氢气(招标编号:NWZ250408-2315-07055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3.0MPa 出口5.5MPa/氢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往复式压缩机\0~50m3/min 入口3.0MPa 出口5.5MPa/氢气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1.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该是已经证实成熟的设备。投标人要求具有2019年以来,在国内至少2套氢气压缩机,有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且机型排气压力不小于5.5MPaG。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盖章确认的使用证明等文件,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页等)。 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包括对招标文件中分包商清单的偏离),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包括投标截止前已经买方书面批准的),如无列出,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不接受任何未标前澄清的偏离。 4.满足《往复式压缩机招标技术文件》中的关键条款,即《往复式压缩机招标技术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任何一条标注★的条款不能满足,都将导致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