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曹妃甸港口公司1-5号泊位煤码头工程已正式投产并稳定运营超5年,根据政策法规和地方主管环保部门要求,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2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3 采购内容:投标方服务内容需涵盖环境影响后评价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1-5号泊位煤码头工程建设及运行以来的环境影响实际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排放达标状况,并进行生态影响评估,分析除尘、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核实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优化建议,分析环评中监测计划的合理性及与本工程的适配性并提出优化建议。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则、工程概况、回顾性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保护措施补救方案及改进措施等章节。投标方最终向招标方提交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满足专家评审要求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交付招标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4 服 务 期:
1.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评审及备案前的工作,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报告评审及备案工作根据政府具体进度情况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港口类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或环境影响评价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环评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拟派驻项目其他人员至少3名应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环评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7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4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