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榆林化工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建设榆林“煤、油、化、 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绿色示范基地。
本次招标的煤气化装置激冷流程水煤浆气化炉是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煤气化装置激冷气化的主要设备。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本次招标拟采购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煤气化装置激冷流程气化炉设备,包括设备本体、技术资料、随机备品备件、技术服务、设备包装运输及保险等。采购清单详见下表。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预估设备总重约420吨(金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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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设备交货时间 |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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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气化炉 |
Φ4000×22058(T/T)(详见图纸),材质为SA387 Gr11 Class2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将设备全部制造完成,根据招标人通知时间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 |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3 供货范围: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设备数据表/工程图/以及后续的详细设计图纸的要求,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具体供货范围、工作要求、服务界面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提供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检测、运输、气化炉壳体现场组对组焊、内件安装、售后服务,以及设备相应的制造、检验 等所有文件资料。
2.1.4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合同签订后 14个月内将设备全部制造完成,根据招标人通知时间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大型高压容器(A1)。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设计压力不低于7.0MPa且气化室(或燃烧室)壳体内径(不含耐火材料)≥Φ3800mm(毫米)的四喷嘴气化炉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买卖各方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未在合同中体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与合同对应的气化炉技术协议或气化炉图纸(气化炉图纸应清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1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4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