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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包头第二、三热电厂采暖期供热管网抢修(三年)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02     浏览:0    
核心提示:包头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供热管网抢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包头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供热管网抢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头第二热电厂现有自营供热面积1192万平米,现有自营热力站112座,监管热力站14座,共有三条集中供热出线:西干线最大管径DN1200;东干线最大管径DN1200;青北线最大管径DN800。现已形成以西干线、东干线和青北线为主干线,以及与三条主干线相接的,自由路支干线、少先路支干线、文化路支干线、兵工路支干线、幸福南路联络干线、青山路包二和包三联络干线及二次管网组成的供热区域。本工程输送介质为热水,运行工作温度为120/70℃,设计工作压力为2.5MPa。
 
包头第三热电厂现有自营供热面积305万平米,供热管网一级供热主管网总长约22公里(管沟长度),其中东线石拐方向一级供热主管网DN800长约8公里,西线青山区乌素图社区及与包头市第二热电厂一级供热管网DN1200长约14公里。二级供热主管网主要在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202)、青山枫景、万科中央公园、中慧新城住宅区、丽祥苑、青山青城、九原区鹿苑康城、九原兴都、石拐新区等社区。为保证供热管网采暖季安全稳定运行,地下管网出现漏点时需对管网漏点及时进行处理。
 
现对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供热管网系统抢修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每年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2029年采暖期间供热管网故障抢修,全年的报停断管及恢复接管工作。包括对供热管网系统不同管径的管道、阀门、补偿器等的抢修,口径DN20至DN1400的保温管道、钢管、PPR管道、三通、弯头、异径管的漏点、爆口抢修;供热系统不同口径的隔断阀门、补偿器故障更换;以及供热系统附件如放水门、空气门、表计故障更换等。主要包含漏点查找、做措施、系统泄压、土方开挖、余土外运、管网漏点抢修、补偿器与阀门的故障更换、管道保温恢复、接口保温恢复、回填、地面附着物及路面恢复等。负责施工期间与居民、市政管理部门和管线临近产权单位的协调工作。抢修所需的DN400及以上主要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其他设备和主、辅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提供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在有效期。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供热管网施工或供热管网抢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07-10 23:59(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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