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溪尾 8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储能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DTFJ-202608028
2.2 建设地点:宁德福安市溪尾镇下邳村
2.3 建设规模:80MW
2.4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026 年 3 月 0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39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 设备名称: 储能系统设备
2.6 数 量: 1 套
2.7 技术规格: 8MW/16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
2.8 招标范围:采购一套 8MW/16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系统主要由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温控系统、照明系统等主要组件构成。
2.9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安市溪尾镇下邳村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备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EMS (能量管理系统)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所投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
BMS 、EMS 、PCS)应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 CNAS 、CMA 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1)运行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单体项目容量_ 16_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产运行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或户外柜、PCS),(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的关键内容页、运行证明等证明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供货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 0.5GWh,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 16MWh
的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供货业绩(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7 月 14日至 2026 年 0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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