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2.2规模:/
2.3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标段包1:彭州热电220kV线路送出工程部分塔基加装永久性围栏及道路限高杆采购
2.5招标范围:工程主要包括租用土地(彭州段围栏租地约15.87亩,新都区围栏租地约5.59亩)、青苗补偿;彭州段新建围栏约690米,新都区新建围栏约438米,围栏总长度约1128米(包括围栏基础、围栏本体),改建灌溉水渠约1000米;N43-N44区域道路两处限高杆4.2m;围栏区域视频监控以及相关工作。
2.6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2.7交货工期: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土建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同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7-16 09:00:00起至2026-07-22 17:00:00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