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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2026年至2028年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8-1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2026年至2028年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运输业务公开招标,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2026年至2028年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运输业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2026年至2028年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运输业务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

2.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营运中心2026年至2028年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运输业务公开招标,以汽运的方式将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己内酰胺由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业务量约10万吨,运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己内酰胺属于液体化工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车型为己内酰胺专用重型罐式半挂车,罐车及阀门需要专门的特制材质专门定制,罐车必须由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2服务期限:运输期限为2026年9月19日至2028年9月18日,托运方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托运方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停止托运前,承运人有义务保质保量完成中心托运任务。

2.3.3业务模式:中标后,运输业务通过网络货运平台(物泊科技)组织运输(不收取平台监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年限计算:自注册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且按时年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须与端信公司车辆营运中心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须无关联关系。

(四)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己内酰胺运输车辆(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己内酰胺专用重型罐式挂车)不低于10辆。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己内酰胺专用重型罐式挂车需要提供的证明如下:1.重型半挂牵引车须为投标人名下的合法运营车辆、手续完备发证日期须为招标公告(不含)前。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环保清单,提供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案,按要求填写《投入车辆明细表》。招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sfw.mot.gov.cn)查验车辆信息(进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系统网站后依次点击信息查询→营运车辆→输入车辆道路运输证中车号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号或车辆VIN码),评委根据官方车辆网站信息进行查验,查验投标人所提供的每一辆车辆号码、车辆类型、车辆道路运输证证照状态、经营业户所有人是否与投标人投入车辆明细表及所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信息保持一致,投标人车辆档案缺失、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与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官网信息不一致的,此车辆不计入有效车辆。

2.己内酰胺专用重型罐式挂车,自有车辆或租赁均可,属于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的,提供所有权人的租赁合同或随时调用车辆证明,同时,需提供罐式车辆照片和罐车审验证明,车辆照片牌照应与罐车审验合格证明、租赁合同(随时调用车辆证明)一致,不一致的,不计入有效车辆。

含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己内酰胺专用重型罐式挂车均需10辆以上,初审车辆资格资料未达到要求的,取消投标人资格。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运输质量责任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投标人提供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按顺序一一对应,提供资料如存在扫描或拍摄不清楚、被污染等导致看不清楚的,不按评审有效车辆计分。车辆信息项按评审有效车辆计分。包括(不仅限于):

(1)机动车行驶证。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加装北斗、在线视频监控系统、行车记录仪等设备证明。

(4)环保清单。

(5)车辆保险单:牵引车应具有交强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6)其他需提供资料。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的,作否决处理:

(1)不同投标人使用相同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

(2)不同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同;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硬盘信息、主板信息、网卡信息、CPU 信息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9日起至2026年08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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