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和禹水电开发公司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现地自动化系统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和禹水电开发公司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现地自动化系统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753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桓仁、回龙山、太平哨电站位于辽宁省浑江流域,磨盘山电站位于吉林布尔哈通河流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已投运时间长,存在系统硬件非国产自主可控、设备老化、部分备件停产、故障率高、运维难度大等问题,对各电站安全生产造成威胁。同时,随和禹公司集控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各电站自动化系统已无法满足远程监控的技术要求。需要对系统整体改造,从技术上保证集控中心远程监控要求。因此,拟对回龙山计算机监控系统及2台机组现地自动化系统、太平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4台机组现地自动化系统、磨盘山电站公用系统、控制柜磨盘山电站辅机自动控制柜、磨盘山电站4台机组状态在线监测系统、桓仁鑫淼 现地LCU及附属设备控制柜进行改造,从技术上保证集控中心远程监控要求。
招标范围:
(1)回龙山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2台机组现地自动化系统改造;
(2)太平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4台机组现地自动化系统改造;
(3)磨盘山电站公用系统控制柜改造;
(4)磨盘山电站辅机自动控制柜改造;
(5)磨盘山电站4台机组状态在线监测系统改造
(6)桓仁鑫淼 现地LCU及附属设备控制柜改造。
(7)上述改造所需的全部设备、自动化元件、电缆及附属配件,并负责安装调试等服务。
交货期:2026年10月30日前交货至业主指定的工地现场。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40MW及以上水电站自动化系统设备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中未明确合同项下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的,须同时提供可证明合同项下机组容量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对证明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一并提交机组容量证明文件的,该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