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燃机电厂宿迁二期11.09兆瓦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
2.2规模:本项目光伏建设规模为12.084MWp,交流侧11.09MW。
2.3标段划分:江阴燃机电厂宿迁二期11.09兆瓦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2.4施工地点:江苏省,宿迁市
2.5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90天,预计2026年12月28日开工,2027年3月28日结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载荷复核(鉴定报告,如涉及加固需提供加固方案及评审报告,鉴定报告要盖检验章(CMA资质),不能以校核代替鉴定,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最新版执行。)、采购、施工;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为满足安装需要完成的防水修缮、结构增强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光伏生产数据采集和转发至华能综合能源监管平台、涉网试验(群控群调、AGC、AVC、一次调频、SVG、电能质量等,如后期电网公司有新增试验要求,则同步进行相应的涉网试验)、电气五防闭锁装置采购安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评估、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负责通过CT位置改造、修复用户无功补偿装置及控制器、增加SVG装置等方式,确保光伏系统正常运营后一年内每月的用户功率因数合格;按地方及电网要求完成公安备案及等保测评相关工作;通信协议满足江苏调度接入规范,具备网络安全防护、对时守时功能。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1.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1.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10MWp(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电站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不低于10MWp(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项目经理姓名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合同签章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12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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