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4号机组凉水塔内部优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4号机组凉水塔内部优化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
2.2 项目规模:2×3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要求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达招标人现场,单台工期20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冷却塔-33、34号机组凉水塔内部优化改造项目(CHDTDZ1373/26-QT-001001):本次采购内容为33、34号机组冷却水塔淋水填料、喷溅器、除水器、配水管、托架的检查更换。包括冷却水塔塔内采用亲水性高效S波淋水填料及不等高布置方式优化;喷溅装置采用离心式高效型喷溅装置及配水方式优化;集水池和前池清淤等,包含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清理、调试、最终交付投运,维护消缺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冷却塔-33、34号机组凉水塔内部优化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任一项要求:
①至少3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冷却塔填料供货投运业绩。
②至少3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冷却塔改造投运业绩,合同内容包含3台冷却塔填料供货。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
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②已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有效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③并提供投标业绩相对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报告内容需能反映出改造后冷却塔冷却能力达到116%及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0-09 09:00到2026-10-16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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