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处理规模为9000m³/d的选矿回水臭氧催化氧化处理系统设备1套。
2.1项目名称:云南科力环保有限公司金鼎锌业氧化铅锌矿综合利用工程选矿回水处理系统项目臭氧发生及臭氧投加系统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南金鼎锌业尾矿浓密回水处理臭氧催化氧化单元工程,属于尾矿回水深度处理工艺段,设计处理规模9000m³/d。
原水来自高密池出水,进入臭氧催化氧化单元做深度处理;本单元为整套深度处理的核心工艺。项目臭氧催化氧化池土建尺寸为 20m×9m,池体高度 6.5m,设置 1 座共 4 组处理单元,具备不停产检修能力,系统操作弹性50‑110%,设计水力停留时间≥3h;配套臭氧设备间占地 13m×11m。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2.5招标范围:
应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臭氧催化氧化单元(除反洗水泵及反洗风机),全部装置包括填料、臭氧催化氧化池内部构件、配套设备、臭氧催化氧化单元控制系统以及连接本装置的管路阀门和各类仪器仪表等及指导安装。所有预埋件及套管由土建施工方负责供货、预埋,中标后投标方提供设备返资及最终设备图纸供招标方审核。设备供货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货到现场。
2.7其他:质量保证期:自签发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期限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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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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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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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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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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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臭氧制备的设备(或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合同关键页等),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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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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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0-15 00:00:00至2026-10-21 17: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