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一批符合国家标准(GB 17930-2016)的车用汽油,下表采购量为3年预估量。保证提供的汽油符合国家标准(GB 17930-2016)。保证提供的汽油符合国家标准(GB 17930-2016)。保证在合同期内距离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101省道交叉路口1公里范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24小时正常营业的加油站或撬装加油站或可满足指挥车加油的设备设施,油量充足能够满足招标人加油需求,24小时全天候提供加油服务,招标人随到随加。能够办理通用加油卡可在全国任意地区进行加油。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及操作规范。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所发现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建议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并制定完整、详细的供油方案。
招标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各使用单位需求量 |
|||||
|
设备维修中心经营管理部 |
共享服务中心后勤管理部 |
物资供应中心仓储业务部 |
露天矿经营管理部 |
机电信息中心信息技术运维部 |
储运中心经营管理部 |
|||||
|
1 |
12815550 |
车用汽油-中石油贸易\92#\GB17930 |
吨 |
724.65 |
191.12 |
9 |
3.1 |
350 |
7 |
164.43 |
|
2 |
12815535 |
车用汽油-中石油贸易\95#\GB17930 |
吨 |
52 |
0 |
22 |
0 |
30 |
0 |
0 |
2.1.3交货期:本合同为为数量型框架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超出预估数量。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三年,日期与数量任一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2.1.4交货地点: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101省道交叉路口1公里范围内。
2.1.5结算方式:协议期内执行项目中的数量、时间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产品数量为协议期内甲方预计使用量,框架合同按行项目中预估数量和单价进行管控。
按照“先款后货”的原则,既甲方先付款后加油,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每季度(三个月)进行一次预付款。招标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预付款后,根据招标方实际消耗量,中标方须定期(三个月)按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开据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税率随国家财税政策变化进行调整,实行价税分开)。
注:最终结算价格按当地当期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汽油零售价格扣除优惠幅度后的价格执行,结算价格的调整随发展改革委汽油零售价格变化而变化,合同有效期内优惠幅度固定不变。各品种成品油价格吨升折算系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全区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1436号)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汽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26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