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北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延安大街与庆华中路
交叉口南侧,本期工程在现有厂址东侧建设2×350MW超临界湿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紧身封闭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型煤粉炉。BMCR工况下锅炉出口蒸汽参数按25.50MPa(a)/571/569℃。汽轮机采用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采用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两排汽、湿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额定功率 35 万千瓦,额定进汽参数 24.2 兆帕(表压)/566℃/566℃,额定进汽1103.21t/h 吨/小时。发电机采用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效、全封闭、三相、隐极式同步发电机,采用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水氢氢冷却方式,额定容量412兆伏安(扣除静态励磁和不与汽机同轴的主油泵所消耗的功率),额定功率35万千瓦。计划第一台机组2028年7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8年9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北安发电有限公司2×350 MW热电联产(先立后改)项目配套的成套PEM电解槽制氢设备及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试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6个月,具体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北安发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先立后改)项目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10Nm³/h及以上质子膜(或PEM)电解水制氢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若投标人所附合同业绩中未体现机组容量、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2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4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