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2027-2029年码头船舶污染与防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2.2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2027-2029年码头船舶污染与防治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4 服 务 期: 服务期限三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项目地点日常防污巡视、协助码头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码头年度溢油应急演练培训、码头防溢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污染物接收处置台账、建立健全福州市政府关于“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联单制度”的相关制度、建立码头船舶污染与防治相关档案、在码头附近部署应急清污船、福州码头溢油应急事故处理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海事局网站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码头船舶污染与防治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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