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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11-03     浏览:0    
核心提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空港鸿创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2 招标编号:【HXZB】20261204

2.3 项目概况:智能机器人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前程大道与华明湖路交叉口西南角,一期工程占地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的过程监理以及项目缺陷责任期的监理配合服务。

2.5 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分批分阶段开展监理工作,累计施工监理周期730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计算单批次监理服务周期,累计监理服务周期730日历天)。

2.6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7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8安全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监理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项目或产业园类(包括产业园区、工业园区)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①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 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包括2026年1月份以来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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