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矿权西北部补充勘探(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矿权西北部补充勘探(第2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矿权西北部补充勘探。
2.2 招标内容、范围:涵盖3个钻孔勘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测井、样品化验、勘探报告编制等工作。(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砂墩子煤矿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钻孔开工前及施工所需的各项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办理。3个钻孔由2台钻机同时进行施工,自开工之日起,野外施工工期50天;野外施工结束后3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资料。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员要求: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地质勘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1-04 18:00至2026-11-09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