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巡检工作站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二次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006200000082651)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黎平巡检工作站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 2. 供应商登记 (二)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谈判地点 电子版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03日15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若 (三)报价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况 (1)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2)如有报价保证金要求,且报价人未缴纳报价保证金。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4)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能在中国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电子版报价文件传输递交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03日15时00分00秒; 七、 八、监督投诉及异议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 1.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异议阶段和时间要求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3)对开标的异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出,工作人员记录后提交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处理。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不按上述阶段和时间要求提出的有关招投标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