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公司2022-2023年网格化经营车辆维保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666)
电动公司2022-2023年网格化经营车辆维保服务(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66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5666
1.3. 拟对深圳地区2021-2023年经营车辆维保服务进行采购。工时定额以《深圳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2017 修订版)》为参考,维保材料以鼎和财产保险股份 核损核价为参考。
2.3招标范围:
标的1标包2、标包3,标的2标包1、标包2已完成项目评审,本次只招标的1标包1、标包4、标包5、标包6、标包7、标包8、标包9。
标的一为:
1.罗湖、盐田片区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405万;
4.龙岗片区(除坪地外)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355万;
5.龙华片区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126万;
6.光明片区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108万;
7.坪山(包括坪地)片区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130万;
8.大鹏新区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69万;
9.深汕片区车辆维保,采购金额预计75万。
框招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供应链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投标人具备投标地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为: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或投标人在投标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登记及备案的经营项目至少为二类汽车整车维修。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 标的1[罗湖、盐田片区车辆维保,龙岗片区(除坪地外),龙华片区车辆维保,光明片区车辆维保,坪山(包括坪地)车辆维保,大鹏新区车辆维保,深汕片区车辆维保] | |
2 | 投标人须在投标区域内能够提供配套服务的软硬件条件(如自有物业须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地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维修人员社保证明等)。 | 标的1[罗湖、盐田片区车辆维保,龙岗片区(除坪地外),龙华片区车辆维保,光明片区车辆维保,坪山(包括坪地)车辆维保,大鹏新区车辆维保,深汕片区车辆维保]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电商系统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5.2.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12月09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时00分00秒,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
5.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
七、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